四川高考考试科目分为文理科,文科考试科目有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综;理科考试科目有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综,各自总分均为750分。
四川高考时间安排在7月7日—7月8日期间举行。
具体考试时间是:
7月7日:9:00至11:30语文
15:00至17:00数学
7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至17:00外语。
01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02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每科开考前38分钟,有秩序地排队接受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切忌拥挤、推搡;要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橡皮等文具应去除包装;在身份验证过程中,应服从、配合工作人员的安排;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一般禁带物品须存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高考体检医院出具的证明;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安检合格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考桌上角的座位号旁。
03
除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如书包、文具盒、各种“垫板”、任何书籍、报纸、纸张、计算尺、计算器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手表等计时器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所置挂钟仅作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考生不得着校服、制服参加考试,尽量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
04
试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在得到答题卡后,须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考生须在答题卡的规定区域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并在答题卡背面左上角用2B铅笔填涂自己的座位号; 考生的缺考标记由监考老师填写,考生禁填;得到试卷(卡)后,考生须立即核对试卷(卡)是否当堂考试科目,清点试卷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试卷(卡)有无破损;在监考员粘贴条形码后,考生须认真核对条形码,若发现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与本人不符,应立即举手询问。
遇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条形码作为扫描中识别考生信息的主要依据,考生应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严禁在条形码上面写画,若发现条形码有损坏、错贴,考生不能作任何处理,立即报告监考员。
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得折叠,不得撕破。
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05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06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07
开始作答时,选择题部分须用2B铅笔规范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书写,书写时,除一类模式高考相关科目、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和外语科外,所有科目一律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卷。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铅笔、红笔、蓝色钢笔或圆珠笔等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描清楚。外语听力考试时,考生一律不得作答笔试部分(含免听力考试的听障考生)。
严禁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作任何涂写和标记;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答题,切不可超出答题区域的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凡印有方格的试卷,要一字一格书写;一律不准使用添卷纸,也不准答在草稿纸上;答题时若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改错或用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
08
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在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待监考员走近后询问;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上厕所,若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场;生病不能坚持考试,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到考点临时医务室,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堂考试的,场外工作人员再陪同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一律不补;不能坚持考试的,不再返回考场。
经批准离开考场后返回的考生,须再次进行安检。
未经监考员同意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09
考场内保持安静;考生应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卷;提前出场的考生要按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题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坐待监考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场;考生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10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按照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题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坐待监考员逐一检查后依次出场。
11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将试题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2
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1、考前38分钟安检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每科开考前38分钟,有秩序地排队接受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切忌拥挤、推搡;要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橡皮等文具应去除包装;在身份验证过程中,应服从、配合工作人员的安排;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一般禁带物品须存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高考体检医院出具的证明;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安检合格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考桌上角的座位号旁。
2、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除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如书包、文具盒、各种“垫板”、任何书籍、报纸、纸张、计算尺、计算器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手表等计时器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所置挂钟仅作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3、考生不得着校服、制服参加考试,尽量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4、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
5、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6、考生应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严禁在条形码上面写画,若发现条形码有损坏、错贴,考生不能作任何处理,立即报告监考员。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8、外语听力考试时,考生一律不得作答笔试部分(含免听力考试的听障考生)。
9、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在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待监考员走近后询问。
10、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上厕所,若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场;生病不能坚持考试,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到考点临时医务室,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堂考试的,场外工作人员再陪同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一律不补;不能坚持考试的,不再返回考场。
11、经批准离开考场后返回的考生,须再次进行安检。
12、未经监考员同意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但在本堂考试终考前30分钟以前,考生不得离开考点,只能在考点内指定地方等候。
13、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衡阳公办大专共有3所,名单分别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其中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国林业科学院专业硕士湖南省唯一培养基地。
包头公办大专共有4所,名单分别为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其中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合并三所学校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鄂州公办大专只有1所,即鄂州职业大学,该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安庆的大专院校共有4所,名单分别为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其中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是安徽省属专科高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恩施公办大专有1所,即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该校位于湖北省恩施市,是一所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有州机电工程学校、州民族体校、州艺术学校、州交通技工学校相继并入组成。
长春211大学共有2所,名单分别为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其中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通化专科学校有0所,通化只有1所本科学校,即通化师范学院,该校是吉林省东南部唯一一所省属本科院校,学校前身为通化师范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29年成立的辽东省立(通化)第六师范学校,1958年改为通化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通化师范学院。
宿迁的大专院校共有2所,名单分别为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其中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沧州公办大专共有4所,名单分别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渤海石油职业学院、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泊头职业学院,其中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省优质校建设单位。
漯河的大专院校共有3所,名单分别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其中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公办专科院校,漯河食品职业学院为民办专科院校。
安康的大专院校有1所,即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该校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安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黄石的大专院校只有1所,即湖北工程职业学院,该校坐落在黄石市团城山经济开发区白马山麓,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黄石市人民政府,是黄石地区唯一的一所高等职业院校。
揭阳公办大专有1所,即揭阳职业技术学院,该校是揭阳市唯一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也是通过教育部高职专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学校。
甘肃本科学校共有22所,名单分别为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西北民族大学等。
东营公办大专共有2所,名单分别为东营职业学院、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其中东营职业学院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20广东高考总分为750分,各科目分值设置如下,语文科目150分、数学科目150分、外语科目150分、文综或理综科目300分,总分之和为750分。
2020年上海高考全部科目均自主命题,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除语数外再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中选考3门,选考5月考试,语数外每门150分。
南通没有985大学,南通有3所本科大学,名单分别为南通大学、南通理工学院、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其中南通大学为公办本科大学,其他二所为民办大学。
龙岩的大专院校只有1所,即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该校是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
池州公办大专共有2所,名单分别为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其中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安徽省第一批高职专科教学改革试点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