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2025-05-23

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医学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英语、实验动物学、中兽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第一学年在本溪校区就读,第二学年及之后在沈阳校区就读,校址: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12号、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2)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等专业第一学年在本溪校区就读,第二学年及之后在大连校区就读,校址: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12号、大连市双D港生命1路77号;

(3)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沈阳校区就读,校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9.1万平方米(约合1036.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9平方米;生师比16.0 :1;专任教师53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7.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080.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214.0元;图书107.98万册,生均图书61.8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为6-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不设预留计划。

2.学校外语教学统一采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3.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学校2025年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

专业设置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5+3”学制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2.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生/年。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相关规定,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国家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要求,对于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学生办理入学手续,为孤儿大学生减免在学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国家、学校和社会层面的各类奖助学金,主要奖助学金设置如下:

(1)国家、省政府及校长奖学金情况

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

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生/年

校长奖学金:5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情况

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二等):3150元/生/年

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审批,辽宁中医药大学与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于2020年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专业代码为101101H,采取“4+0”培养模式,批准编号:MOE21NZ2A20192023N。录取批次为本校同批次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本项目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中新两所高校共同制定,充分引进新西兰优质教育资源,与新西兰教学模式全面接轨。三分之一核心课程由新方教师主讲,全英文或双语授课;其他核心课程由中方选派硕士以上学历优秀教师授课,全面保障教学质量,为学生取得学术及职业上的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学生在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习四年,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符合学校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辽宁中医药大学颁发的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录取方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0%)。

2.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除以下专业外,其他专业无体检受限要求。

特别提示: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5+3”一体化 儿科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护理学、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医学检验技术、实验动物学、中兽医学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医学信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

(4)根据医学、药学类等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化学试剂过敏、嗅觉迟钝的考生谨慎报考。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辽宁省2025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三分之一核心课程由新方教师主讲,要求高考外语成绩90分(含)以上(外语成绩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满分的60%进行折算)。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

(2)进档考生以投档分进行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录取顺序。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就业处电话:024-31207666

招生就业处传真:024-31650388

学校网址:https://www.lnutcm.edu.cn/

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s://zs.lnut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