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5年普通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实际,制订本简章。
学院概况: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院坐落在美丽的天山主峰托木尔峰南麓、广袤的塔里木盆地西北边缘,是一所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职教元素于一体的生态花园式高等学府。学院前身是1958年7月创建的阿克苏地区农业学校,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6所中专院校合并而成,是南疆地区唯一一所自治区级示范校,自治区第二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荣获自治区高校思政工作优秀单位、开发建设新疆奖状、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学校等自治区级及以上荣誉50项,是新疆唯一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建设单位的高职高专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1162亩,建筑面积25.25万平方米,在校本科生、高职生1.1万余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1亿,现有专任教师571人,高级职称教师103人、研究生158人,自治区级“双师型”教师213人,建有1000余名以行业企业骨干技术人才为主体的兼职教师队伍。学院开设涵盖 13 个专业大类的6个职本衔接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和42 个高职专业;护理、现代纺织技术、康复治疗技术3个专业为国家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数字新媒体等4个自治区级优质和骨干专业群;聚焦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畜牧产品和优质果蔬等产业形成8大专业群;现有省部级产教融合基地6个、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也1个,是全疆唯一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基地”。近五年学院在地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教育教能力大赛等获奖400 余项,承办各级各类赛事20 余场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办学优势:
●国家公办普通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
●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
●教育部等国家六部委指定的西北五省首批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
●中组部首批“组团式援疆”试点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联合开展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
●南疆唯一的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南疆首所自治区级优质高等职业学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优秀”等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批“四年制应用本科”和“五年制应用本科”试点院校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自治区选拔赛承办基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产业园区护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
第一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2025年我院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为560人,面向全疆招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表:
第二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招生对象
1.报名对象为已参加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2025年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关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高职单招相关艺术类专业。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2025年4月3日10时至10日18时,考生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zk.gov.cn,下同),选择“公众服务大厅-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25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承诺诚信考试,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4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第三章 考试
高职单招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面试方式,由我院自主命题并自行组织。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线上面试为主,线上面试时间为4月13日至14日。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300分。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教务处联合二级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
第四章 录取
学院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有关要求,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监督下,严格保密制度,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做好2025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为600分,包括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其中,未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为0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
单列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二)录取规则
学院依据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对报考本院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学院坚持“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三)录取办法和要求
1.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高等职业教育对学生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
3.4月15日至19日,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4月20日至25日将审核通过后的预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akszy.com)上予以公示,公示5天,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需于4月26日10时至28日18时,再次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点击“确认录取”,并通过短信验证后,方为确认录取;点击“放弃录取”和未进行操作的考生,均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的名单为最终录取名单。
4.4月29日前,打印录取花名册、办理录取手续。
5.报考汽车制造与实验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专业的考生,入校后可选择“现代学徒制班”。
(四)相关事项
2025年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学院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书面(可邮寄或传真)申请延期且得到明确书面批复(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时学院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因参军或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入校学习的学生,可以向学校书面(可邮寄或传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且得到明确书面批复,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
(四)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若发现与学生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生源地教科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可以网上办理),办理有关手续后在开学报到时报学校复核。
(六)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六章 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一)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领导、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以及纪检监察、招生、教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
(二)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在学院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高职单招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委的全程监督。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7—6889137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学府路041号
联系人:李老师 18999075877
白老师 13779798234
周老师 13899285198
学院官网:http://www.akszy.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b.akszy.com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