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陇南师范学院位于美丽的陇上江南成县,始建于1937年,202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在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设立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先后通过两轮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4年,成为承担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全国唯一专科学校。2015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陇南电子商务职业学院”。西北师范大学、河西学院先后在我校设立“初等教育学院”、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2.0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培养工作。2019年,全国工商联人才服务交流中心在我校设立“农村电商人才实训基地”。2020年,学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甘肃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省语委命名为“甘肃省语言文字达标校”,入选首批“甘肃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2021年,学校入选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小学教育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2023年,学校入选首批“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甘肃省乡村振兴培训基地”,并被教育部列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由青岛大学对口支援)。在88年办学历程中,累计培养近8万名优秀中小学教师和其他专门人才,为甘肃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占地1049.33亩,校舍建筑面积30.1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49万平方米。共设有15个教学单位、15个职能部门、2个教辅机构、1所附属实验学校、6个校级科研机构。开设有6个本科专业和31个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理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37个,实习实训基地17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574.42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08万册、电子图书43.3万册。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20人,专任教师中教授31人、副教授142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65人。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市领军人才13人、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师5人、陇南市“园丁奖”优秀教师7人、甘肃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各1人,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7人、外籍教师1人。在校学生9003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电子商务)、省级特色专业5个(初等教育、学前教育、语文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省级教学团队4个(学前教育专业教学团队、小学教育学专业核心课程团队、古代文学教学团队、美术教育教学团队),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众创空间、甘肃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各1个,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厅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和教改项目共38项。
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82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44项);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770篇(其中:SCI、EI、CSSCI、CSCD收录期刊以及北大核心期刊论文共386篇);出版著作、教材118种(部);各类专利授权138项;获甘肃省社科成果奖、甘肃省科技进步奖等各类奖项58项。学校在早期秦文化、白马人民俗文化、陇蜀古道及特色产业、资源开发等地域经济文化研究领域成果较为丰硕,形成了一定特色和优势。
立足新起点,奋进新征程。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卓苦为刃 筑教为先”甘肃教育精神以及“坚苦奋达”办学精神,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主动融入全省发展大局,积极担当作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区域影响较大的应用型师范学院,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2025年综合评价拟招生专业
三、2022—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分数线
四、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2025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
五、考试科目与方式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1.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学生入学报到后,由招生学校根据现有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各招生院校可针对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考生制定专门测试办法,以提高体育、艺术特长考生报考普通专业的积极性。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1.填报时间:2025年3月25日8:00至27日18: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2日8:00至18:00。
2.填报方式: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s://www.ganseea.cn或
https://k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录取时间及办法
1.录取时间:3月31日至4月1日
征集志愿录取:4月3日
录取确认:考生于4月4日至5日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录取结果,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2.录取办法
(1)院校录取: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A、B、C、D、E分别赋分为5分、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10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各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2)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考生成绩、专业志愿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专业。所报专业均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
七、就业保障
八、助困、奖优政策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补、勤、减、免、缓”及 “绿色通道”为主的“八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有机会享受以下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按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审,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4900元、二等3700元、三等2500元)。
2.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为鼓励品学兼优积极上进的学生,设立学校综合奖学金。奖项按学年分等级评审,奖金900—2000元。
3.单项奖学金: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学生,均可申请学校单项奖学金,奖金600元—3000元。
4.筑梦奖学金:按照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审,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4000元。
5.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受理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6.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计发酬金予以资助。
7.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8.绿色通道: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其顺利入学,对特殊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资助。
九、附则
1. 如简章里某些条款与省上相关政策冲突,最终以省上政策为准。
2. 我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唯一部门。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及宣传工作,对假冒陇南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4. 了解招生就业工作详情请登录
http://zsc.lntc.edu.cn。
十、温馨提示
1.参加综合评价录取填报志愿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如已被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招生考试。
2.国家对师范类专业招生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对照自身情况慎重填报。
3.我校“普通高考、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招生简章”将在相关志愿填报之前发布,敬请关注!
4.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高考能否被录取完全取决于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不要轻信任何承诺交钱就保证录取的相关宣传!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联系地址:甘肃省成县河东区陇南路34号
邮政编码:742500
学校网址:http://www.lntc.edu.cn
联系电话:0939-3203309
19093909760(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0939-3225569(就业工作咨询电话)